2021年11月17日 星期三
2021年11月16日 星期二
2021年11月14日 星期日
請各校加強防範一氧化碳中毒相關宣導事宜
消防署 防範一氧化碳中毒
一、依據本府110年10月25日新北府消危字第1102002553號函辦理。
二、冬季將至,請各校持續加強宣導強化防範一氧化碳中毒之觀念,居家常因天冷潮濕而緊閉門窗、通風不良,一旦使用裝置不當之燃氣熱水器等爐具,即有一氧化碳中毒之危害風險,使用燃氣熱水器(及瓦斯爐具),應依環境狀況選擇或換裝正確型式之熱水器,另使用煤油暖爐、卡式爐等亦應注意保持場所通風狀態,另強化學生賃居安全訪視與宣導,並加強學生防範一氧化碳中毒等教育宣導作為,以提升親師生防災意識及保障安全。
何謂一氧化碳中毒
一氧化碳是一種無色無味的氣體,中毒後的症狀不易被察覺,因而成為潛藏於居家環境中的隱形殺手。一般人在吸入一氧化碳後,經常會有疲倦、昏眩等不適症狀,往往在中毒而不自覺的狀況下,在昏迷中死亡。居家產生一氧化碳經常是由於場所通風不良,瓦斯在氧氣不足的情況下燃燒不完全所致。一氧化碳中毒並非「瓦斯中毒」,事實上,國內液化石油氣及天然氣會添加臭劑(硫醇類)作為警示劑,使得原本無色、無味的氣體附有顯著臭味,一旦瓦斯外洩,民眾易於察覺及時採行應變措施,不易造成災害。
一氧化碳對血液中血紅素的結合力為氧氣的200至250倍,因此會取代氧氣搶先與血紅素結合,而形成一氧化碳血紅素(COHb),降低血紅素帶氧能力,這時體內組織無充足含氧,因而產生各種一氧化碳中毒的症狀。
2021年11月7日 星期日
新北電子煙自治條例8月6日生效 製造販售最高可罰10萬
新北電子煙自治條例8月6日生效 製造、販售最高可罰10萬
肺部白茫茫 暈眩送醫 美電子菸致六死 原因?-李四端的雲端世界
〔記者周湘芸/新北報導「新北市電子煙及加熱式菸具管理自治條例」獲行政院核定,新北市政府衛生局表示,預計8月4日公告施行,8月6日生效日起,在新北市境內製造、販賣電子煙、加熱式菸具者,最重可處10萬元罰鍰,並得勒令停業,違規供應未滿18歲者電子煙或加熱式菸具及其零組件者,最高可處5萬元罰鍰。
衛生局長陳潤秋表示,電子煙油中的尼古丁有成癮性,可能造成大腦神經系統危害。依國民健康署調查顯示,18歲以上電子煙使用率自2018年0.6%增加至2020年1.7%,升高近3倍;另根據衛生局統計,2020年至2021年6月底,新北市查獲使用或持有電子煙共208件,因此制定「新北市電子煙及加熱式菸具管理自治條例」保護青少年免受電子煙的危害。
陳潤秋指出,在自治條例通過前,販賣電子煙業者,僅能依「菸害防制法」處1000元至3000元罰鍰,除金額過低外,部分裁罰案件因現行法令規範不盡完備而遭撤銷,難達嚇阻之效。自治條例生效後,違規供應未滿18歲者電子煙或加熱式菸具及其零組件者,最高處5萬元罰鍰;若在新北市境內製造、輸入、販賣、展示、廣告、促銷或贊助者,最重處10萬元罰鍰並得勒令停業。
另外,陳潤秋表示,禁菸場所也全面禁止吸用或啟動電子煙及加熱式菸具,違者最高處1萬元罰鍰。警方、教育及衛生單位將加強宣導與稽查,如有戒菸需求,應尋求專業資源協助,或撥打免費戒菸專線0800-636363洽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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